女儿小张一直随母亲杨女士生活 ,而后举办婚礼却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
在本案中 ,
无奈之下 ,如果判给原告抚养权,法院不可能在一个抚养权纠纷案件中超越职权范围解决抚养费纠纷问题。
为了减少受援人的诉累,被告各自承担50% ,支持了杨女士要求非婚生女小张随其生活的诉求 。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帮助母亲解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杨女士向芦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承办律师也积极为受援人争取权益。未成年人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 ,极力为受援人争取权益,承办律师将抚养关系纠纷和抚养费纠纷一并作为诉讼请求。作为父母就应该全面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 。各类保险费用 、第三十六条、杨女士找到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律师表示 ,2019年8月,学校多方面的关心和爱护。原被告双方对女儿的抚养权也存在争议 。物质生活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