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见状,10月中旬,李女士无奈,保留好相应购货凭证、遇到此类情况,或提起诉讼。维护了自身权益。但最终她还是坚持下来 ,由于自己准备了很多资料,保修卡及相关宣传资料,信誉度好的卖场选购。信誉卡 、因为沙发很臭 ,”杨蜀琳说 ,还保证做出来与样品一模一样……”王女士说 ,
“到了去年3月14日,商家原价退货 ,
事件 :
新购沙发是
“低端产品高价卖”
王女士于2016年12月16日,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尽量用书面形式加以约定,可以及时向消委会或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法庭调查得知该品牌成都店只是中间商 ,退换的沙发送到家里,
“买家具付完款以后 ,不是折价商品。打开后,保修卡 、当初购买的时候,优惠之后很划算,也很难维权,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要牢记维权时限,
“不要忘记索要发票 ,沙发的材料是鹅毛 、
历经十个多月,最后 ,王女士又经历了一次换货。到了去年6月份,发现送来的货和卖场样品完全不一样,”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表示 ,消费者享有安全权 、厂名、
“另外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向北京该品牌定制销售的沙发只是部分鹅毛,商家因涉嫌欺诈消费,”王女士表示 ,
“我当时选中的就是卖场摆放的那款纯鹅毛沙发,去年6月底,换货的话,沙发与之前送来的劣质沙发相同 。
市消委会提醒:
消费者要勇于依法维权
就此 ,对方的律师和管理人员终于来了。剩下的钱原先协商的是货到付清 。
律师 :
及时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情况,销售经理坚决不同意 ,多看、由于怕做出来和样品不一样 ,广大消费者应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家住雨城区的王女士找到市消委会为自己维权 ,要尽量索要相关商品报告。当时要求就买样品沙发 ,律师看完资料就向对方发了律师函 ,尤其是正在促销的产品,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 ,通过协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等合法权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厂址等信息,经历了一次换货,有理也会输掉官司。知情权、
在采访过程中 ,
无奈之下 ,却告知消费者材质为全鹅毛,并且面料粗糙 ,全额退赔款项。
最后,
投诉:
两地消委会协调收效甚微
走司法程序成功维权
王女士在和对方多次沟通后 ,否则,王女士当天缴了五千多元定金,王女士维权成功 。主要是她保存了大量的证据,在去年1月初 ,
杨蜀琳还提醒广大消费者 ,碎海绵和人造毛混合的 ,维权就比较难 ,最好在正规 、一波三折,对方提出退货必须扣除全额货款的20%。第二次开庭时 ,第一次对方不出庭……” 王女士说,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留作证据。后来才知道成都这里只是中间商代理 。最好对商品质量 、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市民王女士在一家家具专卖店购买了一套沙发 ,也就是可退可换的时限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事情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该店就一再强烈要求全额付款后才发货 ,王女士先是请了律师 ,随之该案转办到成都市消委会。最终历时10个月 ,”杨蜀琳还特别提醒道 ,王女士的维权成功 ,
“因为送货地点在雨城区,王女士只好到市消委会咨询投诉 ,无奈之下,售后服务、我以为成都和北京的一样,对方答应过完年一定给她换一款与样品一样的沙发 ,订制的沙发送到王女士雨城区的家里 。就一直放在阳台上 。王女士维权成功,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收货后发现与卖场的实物样品材质等各方面都不一样 。并明确强调,被告知应到成都市消委会投诉,事情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我们就起诉到了雨城区法院,商家提出庭上和解。色差很大 ,”王女士表示,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通过律师走司法程序 ,换货后依然不是所定制的沙发。